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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评译-德经2

来源: 时间:2015-06-26 11:45 作者: 点击:

 

道德经评译

德经

第六十章

[原文]

治大国,若烹小鲜①,以道莅②天下,其鬼不神③。非④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⑤,故德交归焉⑥。

[译文]

治理大国,好像煎烹小鱼。用“道”治理天下,鬼神起不了作用,不仅鬼不起作用,而是鬼怪的作用伤不了人。不但鬼的作用伤害不了人,圣人有道也不会伤害人。这样,鬼神和有道的圣人都不伤害人,所以,就可以让人民享受到德的恩泽。

[注释]

1、小鲜:小鱼。

2、莅:临。

3、其鬼不神:鬼不起作用。

4、非:不唯、不仅。

5、两不相伤:鬼神和圣人不侵越人。

6、故德交归焉:让人民享受德的恩泽。


[引语]

本章讲的是治国的道理,“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所说的一句传颂很广的名言。这是个比喻,“烹小鲜”就是煎烹小鱼。这是用烹鱼比治国。小鱼很鲜嫩,用刀乱切或在锅里频频搅动,肉就碎了。国家的统治者治理国家,要像煎小鱼那样,不要常常翻弄。此外,老子是无神论者,他并不相信鬼神,但这一章一再讲到鬼神,这里是说,鬼神都不伤害人,治理国家的统治者,就更不能够伤害、烦扰人民了。并不表明老子是有神论者。

[评析]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流传极广,深刻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家们。车载说:“这一段话就治国为政说,从‘无为而治’的道理里面,提出无神论倾向的见解。无为而治的思想,是老子书无为的主张在政治上的运用。老子书很看重‘无为’,提出‘为无为’,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反复说明这个道理,多方运用这个道理,这是它的‘道法自然’的见解的发挥。它把这个道理运用在治国为政一方面,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当‘民忘于治,若鱼忘于水’,就不需要再用宗教来辅助政治而谋之于鬼,于是鬼神无灵了。鬼神不再有任何作为,是为政的人‘无为’的结果,符合于‘道法自然’的无为的规律。这是它提出无神论倾向的一个方面。”的确如此,这句话喻示着为政的关键所在,在于安静无为,不扰害百姓,否则,灾祸就要来临。要保证国家的平安,执政者就必须小心谨慎,认真严肃,不能以主观意志随意左右国家政治,这句话用极其形象、简洁的语言概括了这个极其复杂的治国谋略。如果以个人的主观愿望去改变社会,朝令夕改、朝三暮四、忽左忽右,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国家就会动乱不安。相反,如果国家制定的政策法令能够得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就会收到富国强兵之效。如此,则一切外在的力量,都不至发生祸难的作用。

 

第六十一章

[原文]

大邦①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②。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③。大邦不过欲兼畜人④,小邦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译文]

大国要像居于江河下游那样,使天下百川河流交汇在这里,处在天下雌柔的位置。雌柔常以安静守定而胜过雄强,这是因为它居于柔下的缘故。所以,大国对小国谦下忍让,就可以取得小国的信任和依赖;小国对大国谦下忍让,就可以见容于大国。所以,或者大国对小国谦让而取得大国的信任,或者小国对大国谦让而见容于大国。大国不要过分想统治小国,小国不要过分想顺从大国,两方面各得所欲求的,大国特别应该谦下忍让。


[注释]

1、邦:一本作国。

2、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一本作天下之交,天下之牝也。交,会集、会总。

3、或下而取:下,谦下;取,借为聚。

4、兼畜人:把人聚在一起加以养护。

[引语]

本章是老子针对当时兼并战争带来的痛苦,讲到如何处理好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关系,表达了老子治国和国与国关系的政治主张。在老子看来,国与国之间能否和平相处,关键在于大国,所以一再提出大国要谦下,不可以强大而凌辱、欺压、侵略小国。这章中仍有社会政治的辩证法思想。大国应该像江海,谦居下流,天下才能交归。大国还应像娴静的雌性,以静自处下位,而胜雄性。这里的国,是指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本章文字浅显,易于读懂。


[评析]

春秋末期,诸侯国到处林立,大国争霸,小国自保,战争接连不断地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灾难。任继愈说:“这里老子讲的大国领导小国,小国奉承大国,是希望小国大国维持春秋时期的情况,不要改变。他希望社会永远停留在分散割据状态。这是和历史发展的方向背道而弛的。”(《老子新译》)任继愈先生这样分析,自然有其道理。因为老子学说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小国寡民。国与国之间相安无事,和平相处。然而,深入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感到老子还有另外一种考虑。古今中外,人类社会能否得到安宁与和平,往往由大国、强国的国策所决定。大国、强国的欲望不过是要兼并和畜养小国、弱国;而小国、弱国的愿望,则是为了与大国修好和共处。在这两者的关系中,最主要的一方便是大国、强国。本章在开头和结语一再强调大国应该谦下包容,不可自恃强大而凌越弱小。只有这样,才可以赢得小国的信服。从此看来,老子的用心又是符合百姓们的愿望。

 

第六十二章

[原文]

道者,万物之奥①,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②。美言可以市尊③,美行可以加人④。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⑤,虽有拱璧以先驷马⑥,不如坐进此道⑦。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⑧,有罪以免邪⑨?故为天下贵。

[译文]

“道”是荫庇万物之所,善良之人珍贵它,不善的人也要保持它。需要的时候还要求它庇护。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不善的人怎能舍弃它呢?所以在天子即位、设置三公的时候,虽然有拱壁在先驷马在后的献礼仪式,还不如把这个“道”进献给他们。自古以来,人们所以把“道”看得这样宝贵,不正是由于求它庇护一定可以得到满足;犯了罪过,也可得到它的宽恕吗?就因为这个,天下人才如此珍视“道”。


[注释]

1、奥:一说为深的意思,不被人看见的地方;另一说是藏,含有庇荫之意。其实两说比较接近,不必仅执其一。

2、不善人之所保:不善之人也要保持它。

3、美言可以市尊: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敬仰。

4、美行可以加人: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

5、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6、拱壁以先驷马:拱壁,指双手捧着贵重的玉;驷马,四匹马驾的车。古代的献礼,轻物在先,重物在后。

7、坐进此道:献上清静无为的道。

8、求以得:有求就得到。

9、有罪以免邪:有罪的人得到“道”,可以免去罪过。

[引语]

本章再一次宣扬“道”的好处和作用。老子认为,清静无为的“道”,不但是善良之人的法宝,就是不善的人也必须保有它。所以有人认为,这一章的新意就在于指出世人在“道”面前应该一律平等。“道”保护善人,但也不抛弃不善人,它有求必应,有过必除。这是“道”的可贵之处。如果说在上一章,老子强调统一即“和”的思想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上的运用,这一章则是在人际关系上的运用。本章的目的,在于晓谕人君行“无为”之政。

[评析]

“道”是天地间最可宝贵的。所以可贵就在于“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这就是说,善人化于道,则求善得善,有罪者化于道,则免恶入善。“道”并不仅仅是为善良之人所领悟,不善人并不被道所抛弃,只要他们一心向道,深切体会“道”的精髓要义,即使有罪过也是可以免除的。老子在这里给人们包括有罪之人提供了新的出路,还是很有意义的。这种想法与孔子所言“君子过而能改”的说法是有相近意义的。君子不怕犯错误,只要能认真改正,就不算错误,而且,这只是君子才可以做到的。老子则从主客观两个方面为有错者提供了出路,“道”不嫌弃犯罪之人,肯定会给他改错的机会;而犯罪者本人也必须体道、悟道,领会道的真谛,主客观这两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

 

第六十三章

[原文]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①。大小多少②。报怨以德③。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④,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译文]

以无为的态度去有所作为,以不滋事的方法去处理事物,以恬淡无味当作有味。大生于小,多起于少。处理问题要从容易的地方入手,实现远大要从细微的地方入手。天下的难事,一定从简易的地方做起;天下的大事,一定从微细的部分开端。因此,有“道”的圣人始终不贪图大贡献,所以才能做成大事。那些轻易发出诺言的,必定很少能够兑现的,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势必遭受很多困难。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看重困难,所以就终于没有困难了。


[注释]

1、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此句意为把无为当作为,把无事当作事,把无味当作味。

2、大小多少:大生于小,多起于少。另一解释是大的看作小,小的看作大,多的看作少,少的看作多,还有一说是,去其大,取其小,去其多,取其少。

3、报怨以德:此句当移至七十九章“必有余怨”句后,故此处不译。

4、不为大:是说有道的人不自以为大。

[引语]

本章旨在阐发“无为而无不为”的道理,也可以说是一种处世哲学。老子讲“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道理。从前几章的内容来看,老子反对以烦琐的禁令去捆住人民的手脚限制和扰乱百姓的生活,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必须以平静的思想和行为对侍生活。他提醒人们注意,做任何事情都是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由易到难的。

[评析]

老子理想中的“圣人”对待天下,都是持“无为”的态度,也就是顺应自然的规律去“为”,所以叫“为无为”。把这个道理推及到人类社会的通常事务,就是要以“无事”的态度去办事。因此,所谓“无事”,就是希望人们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一旦条件成熟,水到渠成,事情也就做成了。这里,老子不主张统治者任凭主观意志发号施令,强制推行什么事。“味无味”是以生活中的常情去比喻,这个比喻是极其形象的,人要知味,必须首先从尝无味开始,把无味当作味,这就是“味无味”。接下来,老子又说,“图难于其易”。这是提醒人们处理艰难的事情,须先从细易处着手。面临着细易的事情,却不可轻心。“难之”,这是一种慎重的态度,缜密的思考、细心而为之。本章格言,对于人们来讲,无论行事还是求学,都是不移的至理。这也是一种朴素辩证法的方法论,暗合着对立统一的法则,隐含着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的法则。同时,我们也看到,本章的“无为”并不是讲人们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求得“无不为”,他说“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这正是从方法论上说明了老子的确是主张以无为而有所作为的。


 

第六十四章

[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①,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②;九层之台,起于累土③;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④。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⑤。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⑥,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⑦。

[译文]

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事变没有出现迹象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事物细微时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治理国政,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萌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有所作为的将会招致失败,有所执着的将会遭受损害。因此圣人无所作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所以也不遭受损害。人们做事情,总是在快要成功时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因此,有道的圣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货物,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补救众人所经常犯的过错。这样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会妄加干预。


[注释]

1、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2、毫末:细小的萌芽。

3、累土:堆土。

4、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一说是二十九章错简于此。

5、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此句仍疑为二十九章错简于本章。

6、学:这里指办事有错的教训。

7、而不敢为:此句也疑为错简。

[引语]

这一章从内容上讲与前一章相接续,仍然是谈事物发展变化的辩证法。由于与上一章联系起来读,也可以说又返回到“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道理。老子认为,大的事物总是始于小的东西而发展起来的,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有自身生成、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人们应该了解这个过程,对于在这个过程中事物有可能发生祸患的环节给予特别注意,杜绝它的的出现。从“大生于小”的观点出发,老子进一步阐述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说明“合抱之木”、“九层之台”、“千里之行”的远大事情,都是从“生于毫末”、“起于累土”、“始于足下”为开端的,形象地证明了大的东西无不从细小的东西发展而来的。同时也告诫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具有坚强的毅力,从小事做起,才可能成就大事业。

[评析]

老子依据他对人生的体验和对万物的洞察,指出“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许多人不能持之以恒,总是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老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将成之时,人们不够谨慎,开始懈怠,没有保持事情初始时的那种热情,缺乏韧性,如果能够做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老子认为,一个人应发挥智能或技能的最佳状态,只有在心理平静的自然状态下才能做到。总之,在最后关头要像一开始的时候那样谨慎从事,就不会出现失败的事情了。

在本章的第二个部分中,老子运用三个排比句:“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由此,再看一下荀子《劝学篇》中所写的这几句话:“积土成山”、“积水成渊”、“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可见,他们在思想观点上有某些相同或承继关系,或者说,荀子吸取了老子的这一观点。但接下来的结论,荀子与老子不同,他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人要像蚯蚓那样“用心一也”,虽然“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也要“上食埃土,下饮黄金”;提出积极进取的主张;而老子则主张“无为”、“无执”,实际上是让人们依照自然规律办事,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坚强的毅力,耐心地一点一滴去完成,稍有松懈,常会造成前功尽弃、功亏一篑的结局。

 

第六十五章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①民,将以愚之②。民之难治,以其智多③。故以智治国,国之贼④;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⑤,亦稽式⑥。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⑦,然后乃至大顺⑧。

[译文]

古代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


[注释]

1、明民:明,知晓巧诈。明民,意为让人民知晓巧诈。

2、将以愚之:愚,敦厚、朴实,没有巧诈之心。不是愚弄、蒙昧。此句意为使老百姓无巧诈之心,敦厚朴实、善良忠厚。

3、智多:智,巧诈、奸诈,而非为智慧、知识。

4、贼:伤害的意思。

5、两者:指上文“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6、稽式:法式、法则,一本作“楷式”。

7、与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为‘德’和事物复归于真朴。

8、大顺:自然。

[引语]

本章主要讲为政的原则。有一种观点认为,从本章和下一章的内容看,老子这部书的性质,一言以蔽之,是谓“君人南面之术”。也就是说,不外乎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对于这种观点,我们不敢苟同,我们的看法将在本章评析中详述。


[评析]

本章有“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数句,从文字的表面意思上去看,很容易得出“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的结论。自古及后的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群众实行“愚民政策”,与老子“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不能说毫无干系,但并不能得出直接的结论。因为就老子的本意来讲,他绝对不是为迎合统治者的需要而提出一套愚民之术的。有的学者说:“他是愿人与我同愚,泯除世上一切阶级,做到物我兼我的大平等,这样自可减少人间的许多龃龆纷争。”(张默生《老子》第60页)也有学者认为,老子的愚民思想,后来被法家所吸取,成为越来越荒谬的愚民政策;而且一脉相承下来,要对形成以阿Q精神和不怒、不争为特点的国民性负责。对于这种论点,我们不能同意。正如陈鼓应所说,“老子认为政治的好环,常系于统治者的处心和做法。统治者若是真诚朴质,才能导出良好的政风,有良好的政风,社会才能趋于安宁;如果统治者机巧黠滑,就会产生败坏的政风。政风败坏,人们就相互伪诈,彼此贼害,而社会将无宁日了。居于这个观点,所以老子期望统治者导民以‘愚’。老子生当乱世,感于世乱的根源莫过于大家攻心斗智,竞相伪饰,因此呼吁人们扬弃世俗价值的纠纷,而返朴归真。老子针对时弊,而作为这种愤世矫枉的言论。”(《老子注译及评价》第315页)对老子“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主张,陈鼓应先生有深入切实的评价,这个评价极为中肯。老子希望人们不要被智巧、争夺搞得心迷神乱,不要泯灭原始的质朴、淳厚的人性,要因顺自然,而本章所讲的“愚”,其实就是质朴、自然的另一表述词句。

 

第六十六章

[原文]

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①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②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③,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译文]

江海所以能够成为百川河流所汇往的地方,乃是由于它善于处在低下的地方,所以能够成为百川之王。因此,圣人要领导人民,必须用言辞对人民表示谦下,要想领导人民,必须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他们的后面。所以,有道的圣人虽然地位居于人民之上,而人民并不感到负担沉重;居于人民之前,而人民并不感到受害。天下的人民都乐意推戴而不感到厌倦。因为他不与人民相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相争。


[注释]

1、百谷王:百川狭谷所归附。

2、圣人:一本无此二字。

3、重:累、不堪重负。


[引语]

本章讲的是“不争”的政治哲学。老子通过大国与小国的关系,讲了“大者宜为下”的道理,也讲了“圣人”也要“为下”。他认为,统治者应该处下、居后,这样才能对百姓宽厚、包容,就好像居处于下游的江海可以包容百川之水那样。究竟这一章是否向统治者献计献策呢?我们还是要在本章评析中加以研究。本章开头用江海作比喻,这和三十二章“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的意思相同。老子喜欢用江海来比喻人的处下居后,同时也以江海象征人的包容大度。

[评析]

如上一章所说,在老子研究中有一些注释家认为,这一章表达了老子的一套利用人民、统治人民的权术。例如,张松如先生说“这是向统治者献言,颇有点像班固所说的‘君人南面之术’。”(《老子校读》第365页)不过,张先生的观点并不完全等同于有些学者关于老子是为统治者出谋划策的观点,而是认为老子的主张反映了农民小生产者的愿望。他说:“‘圣人’要想统治人民,就得用言辞对人民表示谦下;要想领导人民,就得把自身放置在人民后面。最后,要做到‘居上而民弗重也,居前而民弗害也’。难道这不正是当时处于水深火热的广大农业小生产者的迫切愿望吗?事实上,封建统治者当中谁个能做到这一点呢?以不争争,以无为为,这是合乎辩证法的,这也是农业小生产者的经济特点及其阶级利益决定的一种社会思想。当然,他只能把这种思想作为建议进献给他所理想中的体‘道’的‘圣人’。为什么一定会是这样呢?因为‘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我们雨水和阳光。’从来的农民阶级都是皇权主义者,这在他们刚刚走上历史舞台的古时,更是如此。天真幻想诚有之,贬曰滑头,作为阴险,未免过界了吧。”(同上)对于张松如先生的这番论述,我们基本上表示赞同。如果说老子是在为统治者献计献策,那也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是为国家和百姓的利益而呐喊。这种立场和观点,我们感到与孔孟和儒家所讲的“君末民本”的思想或多或少有些相似或相近的地方,因为“君末民本”的仍是在为封建统治者做长远打算。然而这种主张在今天的学术研究中已基本得到学者们的肯定,那么我们觉得老子的这些主张,是不是也应当得到肯定呢?我们想,答案应当是肯定的。

 

第六十七章

[原文]

天下皆谓我"道"大①,似不肖②。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③!我有三宝④,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⑤,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⑥;俭故能广⑦;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⑧。今舍慈且⑨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⑩,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译文]

天下人能说“我道”伟大,不像任何具体事物的样子。正因为它伟大,所以才不像任何具体的事物。如果它像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那么“道”也就显得很渺小了。我有三件法宝执守而且保全它:第一件叫做慈爱;第二件叫做俭啬;第三件是不敢居于天下人的前面。有了这柔慈,所以能勇武;有了俭啬,所以能大方;不敢居于天下人之先,所以能成为万物的首长。现在丢弃了柔慈而追求勇武;丢弃了啬俭而追求大方;舍弃退让而求争先,结果是走向死亡。慈爱,用来征战,就能够胜利,用来守卫就能巩固。天要援助谁,就用柔慈来保护他。


[注释]

1、我道大:道即我,我即道。“我”不是老子用作自称之词。

2、似不肖:肖,相似之意。意为不像具体的事物。一说,没有任何东西和我相似。

3、若肖,久矣其细也夫:以上这一段,有学者认为是它章错简。

4、三宝:三件法宝,或三条原则。

5、俭:啬,保守,有而不尽用。

6、慈故能勇:仁慈所以能勇武。

7、俭故能广:俭啬所以能大方。

8、器长:器,指万物。万物的首长。

9、且:取。

10、以战则胜:一本作“以阵则亡”。

[引语]

这一章是“道”的自述,讲的是“道”的原则在政治、军事方面的具体运用。老子说,“道”的原则有三条(即三宝),这就是:“慈”,即爱心加上同情感;“俭”,即含藏培蓄,不奢侈,不肆为;“不敢为天下先”,是“谦让”、“不争”的思想。有“道”的人运用这三条原则,能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否则,便会自取灭亡。本章实际是对《德经》三十八章以来的一个小结。


[评析]

本章包括两层内容:一是讲“道”的伟大;二是讲法宝的妙用。有学者认为这二者之间没有联系,毫不相应,显然是它章错简,认为可以移到三十四章,“故能成其大”句下。我们的看法与这种主张有些区别,认为这两层次前后呼应,有内在联系。例如,第一句和第二句说,天下人都说我道伟大,不像任何具体事物的样子,……我这个伟大的“道”有什么护身的法宝呢?这就是“慈”、“俭”、“不敢为天下先”。这难道不是两层意思的内在联系吗?“慈”,包含有柔和、爱惜之意。四十章讲“弱者道之用”;四十三章讲“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五十二章讲“守柔曰强”;四十五章讲“清静为天下正”,五十五章的“和”,六十一章的“牝常以静胜牡”等内容,都可以包括在“慈”的范围之内。“无为”是老子政治思想的最高概括,而“慈”的另一个名词则是“无为”。“慈”是三宝的首要原则,用慈进攻可以得胜,退守则可以坚固。如果上天要救护谁,就用慈来保卫他。

“俭”的内涵有二层,一是节俭、吝惜;二是收敛、克制。五十九章讲“治人事天,莫若啬”,与这里的“俭”是相同的含义。俭即是啬。他要求人们不仅要节约人力物力,还要聚敛精神,积蓄能量,等待时机。“不敢为天下先”,也有二层涵义,一是不争,谦让;二是退守、居下。六十一章讲“大邦者下流”;六十六章讲江海“善下”,都指不为天下先的意思。这符合于“道”的原则。总之,“慈”、“俭”、“不敢为天下先”等“三宝”,是老子对于“道”和“德”的社会实践意义上的总结。老子身处战乱,目击了太多的暴力残酷场面,深深地感觉到治国安邦离不开这三宝,因而才极力加以阐扬。

 

第六十八章

[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③。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


[引语]

这一章是专从用兵的意义上讲战略战术的原则。其中心意思在于阐明上一章所讲“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的道理。他要求人们不逞勇武,不轻易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以不争达到争的目的。老子认为,这是符合于天道的,是古老的准则。


[评析]

本章的文字讲用兵作战的道理,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的学者,往往以此为论据。我们的意见是,老子就军事现象,为其辩证法思想提供论据。事实上,军事辩证法本身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或者说,本章内容既是讲用兵打仗,又是讲辩证法的道理,这样理解,也无不可。但说到底,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那就极大曲解了它的内涵。下面,我们谈谈“善战者,不怒”的问题。《孙子兵法火攻》写道:“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这是说,国君不能因一时之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能因一时之气愤而出阵开仗。这一军事思想与老子在本章里所讲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战争是国力、人力的较量,也是智慧的较量。“武”、“怒”是军事指挥者暴烈、失去理智的表现。一旦“怒”上心头,就会失去冷静,也就不能客观地分析、研究敌我双方的优与劣,而以主观臆断和愤怒的情绪代替客观实际,这种状况将给国家和军队,带来极大危害和灾难。这样的事例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史上比比皆是。军事上如此,人生亦然。遇事不急躁、不冲动,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细心分辨客观现象,就可找到问题的症结,从而得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第六十九章

[原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①,而为客②;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③;攘无臂④;扔无敌⑤;执无兵⑥。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⑦,哀⑧者胜矣。

[译文]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注释]

1、为主:主动进攻,进犯敌人。

2、为客:被动退守,不得已而应敌。

3、行无行:行,行列,阵势。此句意为: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

4、攘无臂:意为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

5、扔无敌:意为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赴。

6、执无兵:兵,兵器。意为: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执。

7、抗兵相若:意为两军相当。

8、哀:闵、慈。


[引语]

本章仍是从军事学的角度,谈以退为进的处世哲学。老子认为,战争应以守为主,以守而取胜,表现了老子反对战争的思想,同时也表明老子处世哲学中的退守、居下原则。这一章讲到“哀兵必胜,骄兵必败”的道理,成为千古兵家的军事名言。本章和前两章是相应的,都是在阐明哀、慈、柔的道理,以明不争之德。


[评析]

焦宏《老子翼》引吕吉甫曰:“道之动常在于迫,而能以不争胜。其施之于用兵之际,宜若有所不行者也。而用兵者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则虽兵犹迫而后动,而胜之以不争也,而况其他乎。何则?主逆而客顺,主劳而客逸,进骄而退卑,进躁而退静。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进骄而退卑,进躁而退静。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以静待躁,皆非所敌也。所以尔者,道之为常出于无为,故其动常出于迫,而其胜常以不争,虽兵亦由是故也。诚知为常出于无为,则吾之常无行,其攘常无臂,其仍常无敌,其执常无兵,安往而不胜哉?苟为不能出于无为,知主而不知客,知进而不知退,是之谓轻敌,轻敌则吾之所谓三宝保而论之者,和于丧矣。故曰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夫唯以不争为胜者,则未有能胜之者也。故曰: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张松如认为,“今人或谓老子以退为进的方针,在军事方面,则表现为以守为主,以守取胜的主张。这条总的作战原则是不对的,但老子提出的不可轻敌和双方兵力差不多相等的条件下,悲愤的一方将获胜等见解,还有它合理的地方。”(《老子校读》第380页)唐朝王真注老的《道德经论兵要义述》中说,“五千之言”的《老子》“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此论断有些不切实际。从本章内容看,老子是反战的。他认为,如果是被迫卷入战争,就应该采取完全的守势,这是他把谦退忍让、无为静柔的哲学思想,通过军事再次表述出来,而老子并不是兵家,并不是就军事论军事。这在前面,我们已经多次提到,兹不赘述。

 

第七十章

[原文]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①,事有君②,夫唯无知③,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④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⑤而怀玉⑥。

[译文]

我的话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施行。但是天下竟没有谁能理解,没有谁能实行。言论有主旨,行事有根据。正由于人们不理解这个道理,因此才不理解我。能理解我的人很少,那么能取法于我的人就更难得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穿着粗布衣服,怀里揣着美玉。


[注释]

1、言有宗:言论有一定的主旨。

2、事有君:办事有一定的根据。一本“君”作“主”。“君”指有所本。

3、无知:指别人不理解。一说指自己无知。

4、则:法则。此处用作动词,意为效法。

5、被褐:被,穿着;褐,粗布。

6、怀玉:玉,美玉,此处引伸为知识和才能。“怀玉”意为怀揣着知识和才能。

[引语]

本章流露出老子对当时的统治者失望的情绪。他提出的一系列政治主张,很容易理解、很容易实行,却没有任何人理解和实行。看来,他的那一套治天下的理想,只有他幻想中的“圣人”才能实现。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的。他不了解,任何治国方案,都必须适应统治阶层的的利益,否则,他们是不会采纳,不会去实行的。于是,老子就有了这一篇感慨之论。本章是专对掌权者而言的,不是对一般人说的。文中的“我”、“吾”等词,可谓之“道”的人格化。


[评析]

在以前各章里,老子谈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学说,例如静、柔、俭、慈、无为、不争等,这些都是合乎于道、本于自然的主张。在社会生活当中应当是容易被人们所理解、易于被人们所实行。然而,人们却拘泥于名利,急于躁进,违背了无为的原则。老子试图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探索,对于万事万物作出根本的认识和注解,他以浅显的文字讲述了深奥的道理,正如身着粗衣而怀揣美玉一般。但不能被人们理解,更不被人们实行,因而他感叹道:“知我者希”。对此,任继愈先生说:“他自以为很高明,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其实他唱出的是没落阶级的挽歌。并不是人们不了解他。而是历史抛弃了他。”(《老子新译》)张松如先生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他说,“历史却并没有冷落了他。单说先秦时期吧:相传春秋时的叔向、墨翟,战国时的魏武侯、颜触,都曾称引过他的话;庄子则颂扬他‘古之博大真人哉!’(《庄子?天下篇》)以宋研、尹文为代表的稷下学人又继承了老子而发展为黄老学派;至于韩非,更有《解老》、《喻老》之作。降至秦后,西汉初年,黄老之学一度居于统治地位。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实突出道家,而司马迁《史记》并特为立传。演至东汉,甚至神化为道教的始祖了。凡此一切,总不能说是‘历史抛弃了他’吧。”(《老子校读》第385-386页)我们感到任、张二位先生在对个问题的讨论中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怎样才算是被历史抛弃了的问题。任继愈先生的意思是,老子在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提出的政治主张不被人们理解和采纳,因而感到政治抱负难以施展,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子没有被时代所选取。张松如先生则是从老子之后的若干年、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去研究老子是不是被历史所抛弃的问题。所以,任、张二先生的标准不同,观点上就有了差异。在历史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景况,怀才不遇、难以施展其政治抱负的君子们,往往被后世的人们所看重,老子如此,孔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因此,我们的认识是,老子被他所处的时代抛弃了,他的政治主张不能实行;但他又被后世的人们认可,他的思想学说、他的政治主张,有些被统治者接受了、实施了,有些被推向至尊之地,被神化为道教之经典。

 

第七十一章

[原文]

知不知①,尚矣②;不知知③,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④。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译文]

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很糟糕的。有道的圣人没有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正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所以,他没有缺点。

[注释]

1、知不知:注解家们一般对此句有两种解释。一说知道却不自以为知道,一说知道自己有所不知。

2、尚矣:“尚”通“上”。

3、不知知: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

4、病病:病,毛病、缺点。把病当作病。


[引语]

这一章是人贵有自知之明的格言。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人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刚刚了解了一些事物的皮毛,就以为掌握了宇宙变化与发展的规律;还有些人没有什么知识,而是凭借权力地位,招摇过市,便摆出一副智者的架势,用大话、假话欺人、蒙人。对于这些人,老子大不以为然,并且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评析]

在自知之明的问题上,中国古代哲人们有非常相似的观点。孔子有言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在老子看来,真正领会“道”之精髓的圣人,不轻易下断语,即使是对已知的事物,也不会妄自臆断,而是把已知当作未知,这是虚心的求学态度。只有这个态度,才能使人不断地探求真理。所以,老子认为,“知不知”,才是最高明的。在古今社会生活中,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人并不少见。这些人缺乏自知之明,刚刚学到一点儿知识,就以为了不起,从而目中无人,目空一切,甚至把自己的老师也不放在眼中。这些人肆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说到底,如果不是道德品质问题,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我们在阅读这一章的内容以后,深深地感到老子的《道德经》真是一部极富智慧的处世之作。


 

第七十二章

[原文]

民不畏威①,则大威至②。无狎③其所居,无厌④其所生。夫唯不厌⑤,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⑥,自爱不自贵⑦。故去彼取此⑧。

[译文]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注释]

1、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此句意为,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

2、大威至: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

3、无狎:狎通狭,意为压迫、逼迫。无狎,即不要逼迫的意思。

4、无厌:厌指压迫、阻塞的意思。

5、不厌: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

6、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

7、自爱不自贵: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

8、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引语]

上一章讲自知之明,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本章着重讲统治者要有自知之明,反对采取高压政治,反对肆无忌惮地压榨百姓。他认为,老百姓一旦不畏惧统治者的残暴统治,那么可怕的反暴力斗争就要发生了。他希望统治者不要自居高贵,而要自知、自爱,抛弃自见和自贵,这样,他就不会遭到人民的反抗。此章讲“不自贵”,与十三章讲“贵身”、四十四章讲“名与身孰亲”的内涵不同。“贵身”讲维护人的尊严,自重自爱,不以荣辱优患和其它身外之物损害了自身的尊贵;“名与身孰亲”则说人的价值比虚名和货利更可宝贵,不要为争夺身外的名利而轻生伤身。

[评析]

有的学者认为,“这一章可以看出老子对人民压迫斗争的敌视”(《老子新译》)。当然,我们认为老子不希望暴乱,不管是统治者的高压暴政,也无论人民的反抗斗争都极力加以反对,这是因为暴乱将给社会造成严重灾难。那么,只要仔细加以分辨,我们就会得知,老子重点反对的是统治者的高压政策和自见、自贵的政治态度。因为人民的反抗斗争必须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只有当统治者对人民实施暴政,压迫和掠夺人民的时候才会发生。所以老子警告统治者,对待人民必须宽厚,“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如果只是凭借恐怖手段,使人民群众无法照旧生存下去的话,那么老百姓就会掀起巨大的暴动,反抗统治者的暴政。然而,老子对当世的统治者们失去了信心,而把希望寄托在理想中的“圣人”身上,只有“圣人”才懂得这个道理。圣人有自知之明,有自爱之心。他不会自我显示,不会自我抬高,这样就可以取得人民群众对他的拥护和支持。由此,我们感到,老子这一章的内容,正是表达了人民的愿望,而就不仅仅是对人民反压迫斗争的敌视了。

 

第七十三章

[原文]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①。此两者,或利或害②。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③。天之道④,不争而善胜,不应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⑤而善谋。天网恢恢⑥,疏而不失⑦。

[译文]

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以活,这两种勇的结果,有的得利,有的受害。天所厌恶的,谁知道是什么缘故?有道的圣人也难以解说明白。自然的规律是,不斗争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应承;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坦然而善于安排筹划。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注释]

1、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敢,勇敢、坚强;不敢,柔弱、软弱。此句意为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以活命。

2、或利或害:勇于柔弱则利,勇于坚强则害。

3、是以圣人犹难之:此句已见于六十三章。

4、天之道:指自然的规律。

5、繟然:安然、坦然。

6、天网恢恢:天网指自然的范围;恢恢,广大、宽广无边。

7、疏而不失: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引语]

本章主要讲人生哲学。第一层意思是柔弱胜坚强,第二层意思是天道自然。这两层意思之间是相互沟通的。老子认为,两种不同的勇,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一则遭害,一则存活。“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只要依照自然的规律变化和发展,都会有好的结果,不会有什么漏失。在这里,老子讲了自然无为的人生哲学,细细读来,颇能启迪人的心灵。

[评析]

老子认为,自然的规律是柔弱不争的。他说,勇气建立在妄为蛮干的基础上,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勇气建立在谨慎的基础上,就可以活命。勇与柔相结合,人们就会得到益处,勇与妄为相结合,人们就会遭受灾祸。同样是勇,利与害大相径庭。老子的主张是很明确的,他以为自然之道,贵柔弱,不贵强悍妄为;贵卑下,不贵高上贵重。而自然之道是不可违背的。有人认为老子只注重自然规律,而忽视人的主观因素,不讲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是在宣扬退缩,胆小怕事的生活态度和命定论的思想。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老子所宣扬的是自然规律,人们立身处世不可以违背自然规律,勇而敢是不遵循自然规律的肆意妄为,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勇敢坚强的含义。勇而不敢是顺应自然规律,不以主观意志取代客观实际,并不是懦弱和软弱的代名词。我们同意老子的观点,人类的行为应该是选择后者而遗弃前者。


 

第七十四章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①者,吾得执②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③杀。夫代司杀者④杀,是谓代大匠斫⑤,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译文]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注释]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引语]

这一章讲老子的政治主张。他以为当时统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滥杀百姓,压制民众,其结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就不会畏惧死亡。人的自然死亡,是从“司杀者杀”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间的君主残暴无道,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因此,从本章内容看,它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抗议。


[评析]

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老子新译》)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世,就会畏惧死亡。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他认为,应该把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情况考虑周全,并且采取宽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办事,草菅人命,就会带来无尽的祸患。仔细理解老子的本意,他并不是要用残酷的手段随意杀人。尽管在本章里我们见到好几个“杀”字,但并不是要杀害老百姓,这一点还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第七十五章

[原文]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①,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②,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③者,是贤④于贵生⑤。

[译文]

人民所以遭受饥荒,就是由于统治者吞吃赋税太多,所以人民才陷于饥饿。人民之所以难于统治,是由于统治者政令繁苛、喜欢有所作为,所以人民就难于统治。人民之所以轻生冒死,是由于统治者为了奉养自己,把民脂民膏都搜刮净了,所以人民觉得死了不算什么。只有不去追求生活享受的人,才比过分看重自己生命的人高明。


[注释]

1、有为:繁苛的政治,统治者强作妄为。

2、以其上求生之厚:由于统治者奉养过于丰厚奢侈。

3、无以生为:不要使生活上的奉养过分奢侈丰厚。

4、贤:胜过的、超过的意思。

5、贵生:厚养生命。

[引语]

上一章里,老子对严苛的政治压迫给予了抨击,要求统治者善待民众。这一章里,老子又对繁重的经济剥削进行指责。在《道德经》里的七十二章、七十四章、本章和七十七章,内容基本上都是对统治者进行无情揭露和严正警告。他认为,宽容的政治,比暴虐的政治要高明得多。因为,一旦人民不畏惧死亡而进行反抗,为求生存而暴动,那样,统治者的日子就不好过下去。

[评析]

老子在这一章里揭示了老百姓与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对抗。从政治上讲,人民的反抗是由统治者的苛政和沉重的租税所引起来的,这是说,剥削与高压是政治祸乱的最实际的原因。老百姓在这种情况面前,只有铤而走险,毫不畏惧死亡。张松如先生说:“本章文显义明,无须诠释。而有的论者,却硬说这是为统治者出谋划策,是骗人的。是的,‘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也’。确实是代统治者设想的说法。可是古代的从事生产的广大民众,如果不是寄希望于其理想中的所谓‘圣人’,难道在复杂的尖锐的阶级斗争的舞台上,还能扮演为独立的主角吗?前述的那些引论者,在这里说老子是为统治者出谋划策,在另一些地方又说老子是新兴的封建制度的对抗者,是势不两立的。这种随心所欲的评价,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所以,张松如先生说:“本章揭示了劳动人民与封建统治者之间阶级矛盾的实质:人民的饥荒,是统治者沉重的租税造成的;人民的轻生,是统治者无厌的聚敛造成的。这种说法,当然同贯穿《老子》书中的‘无为’思想相通着,可是它岂不也反映了被压迫的人民群众的要求吗?岂不正是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广大农民阶级思想的流露吗?”(《老子校读》第404页)

 

第七十六章

[原文]

人之生也柔弱①,其死也坚强②。草木③之生也柔脆④,其死也枯槁⑤。故坚强者死之徒⑥,柔弱者生之徒⑦。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⑧。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译文]

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死了以后身体就变得僵硬。草木生长时是柔软脆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干硬枯槁了。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属于生长的一类。因此,用兵逞强就会遭到灭亡,树木强大了就会遭到砍伐摧折。凡是强大的,总是处于下位,凡是柔弱的,反而居于上位。

[注释]

1、柔弱:指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

2、坚强:指人死了以后身体就变成僵硬的了。

3、草木:一本在此之前有“万物”二字。

4、柔脆:指草木形质的柔软脆弱。

5、枯槁:用以形容草木的干枯。

6、死之徒:徒,类的意思,属于死亡的一类。

7、生之徒:属于生存的一类。

8、兵强则灭,木强则折:一本作“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

[引语]

这一章以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反复说明这样一种观点:柔弱胜刚强。老子向来主张贵柔、处弱,他从直观的认识角度,看到了人初生之时,身体是柔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坚硬了,草木初生之时也是柔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枯槁。这种直观的、经验的认识,可以说是老子处弱、贵柔思想的认识论之根源。

[评析]

老子对于社会与人生有着深刻的洞察,他认为世界上的东西,凡是属于坚强者都是死的一类,凡是柔弱的都是生的一类。因此,老子认为,人生在世,不可逞强斗胜,而应柔顺谦虚,有良好的处世修养。我们感到,这一章又一次表达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这种思想来源于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观察和总结。这里,无论柔弱还是坚强,也无论“生之徒”还是“死之徒”,都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因素在发挥作用。这个结论还蕴含着坚强的东西已经失去了生机,柔弱的东西则充满着生机。老子在这一章里所表达的思想是极富智慧的,他以自然和社会现象形象地向人们提出奉告,希望人们不要处处显露突出,不要时时争强好胜。事实上,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不少这样的人,这种例子不胜枚举。当然,这也符合老子一贯的思想主张。


 

第七十七章

[原文]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①,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②。

[译文]

自然的规律,不是很像张弓射箭吗?弦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补充一些。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注释]

1、人之道:指人类社会的一般法则、律例。

2、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陈鼓应先生认为这三句与上文不连贯疑为错简复出。此处仍予保留。

[引语]

本章文字透露出一种朦胧的、模糊的平等与均衡思想。这是他的社会思想。他以“天之道”来与“人之道”作对比,主张“人之道”应该效法“天之道”。老子把自然界保持生态平衡的现象归之于“损有余而补不足”,因此他要求人类社会也应当改变“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不合理、不平等的现象,效法自然界的“损有余而补不足”,“损有余以奉天下”,体现了他的社会财富平均化和人类平等的观念。因而,这一章是七十四章、七十五章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这一思想的继续和发展,表达了老子对统治者推行苛政的痛恨,对老百姓生活艰难困苦的同情。所以,这是《道德经》所有的人民性一面,是其精粹。

[评析]

本章主旨的是论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出于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观察,认为一切事物,在其相互对立的矛盾中,都具有同一性。张松如指出,“老子把他从自然界得来的这种直观的认识,运用到人类社会,面对当时社会的贫富对立,阶级压迫的不合理现实,他认为‘人之道’也应该像好比张弓的‘天之道’那样,‘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这是他的主张,他的愿望。可是,现实怎么样呢?现实是‘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校读》第414页)杨兴顺说:“在老子看来,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自然界最初的自然法则——‘天之道’。但人们早已忘却‘天之道’,代之而建立了人们自己的法则——‘人之道’,有利于富人而有损于贫者,‘天之道’,有利于贫者,给他们带来宁静与和平,而‘人之道’则相反,它是富人手中的工具,使贫者濒于‘民不畏死’的绝境。”胡寄窗说:“老子所以产生这种分配观念,由于他们认为自然规律总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因此应该使贫富平均,大家有利。天之道虽主损有余以补不足,但损有余的结果会更增加被损者的利益,因为‘物或损之而益’。由于现实社会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存在领主贵族对劳动人民的压榨,也存在新兴地主阶级与富商大贾的剥削,所以,老子企图以‘天之道’警诫他们,使他们本着自己的利益以遵行天道。他们要求富者能够作到‘常善救人,故人无弃人;常善救物,则物无弃物’。从均富和使人与物都能得到充分利用一点看来,老子的愿望是好的,但在考虑如何实现这一愿望时,他们并没有提出任何积极的斗争纲领,而是向剥削者说教,妄想他们发善心,这又充分暴露了他们的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上的软弱无能。”(《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第212页)以上诸位学者的观点,基本上找到老子在均贫富问题上的合理之处和症结所在。


 

第七十八章

[原文]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②,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③,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④。

[译文]

遍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柔弱了,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胜过水。弱胜过强,柔胜过刚,遍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能实行。所以有道的圣人这样说:“承担全国的屈辱,才能成为国家的君主,承担全国的祸灾,才能成为天下的君王。”正面的话好像在反说一样。

[注释]

1、无以易之:易,替代、取代。意为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它。

2、受国之垢:垢,屈辱。意为承担全国的屈辱。

3、受国不祥:不祥,灾难,祸害。意为承担全国的祸难。

4、正言若反:正面的话好像反话一样。


[引语]

本章以水为例,说明弱可以胜强、柔可以胜刚的道理。八章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本章可与八章的内容联系起来阅读。老子所举水的例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水最为柔弱,但柔弱的水可以穿透坚硬的岩石。水表面上软弱无力,却有任何力量都不能抵挡的力量。这就清楚地说明,老子所讲的软弱、柔弱,并不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软弱无力的意思。此处,由于水性趋下居卑,因而老子又阐扬卑下屈辱的观念,实际上反而能够保持高高在上的地位,具有坚强的力量。本章后面有一句话:“正言若反”,集中概括了老子辩证法思想,其含义十分深刻、丰富。

[评析]

本章内容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对水的赞美;二是“正言若反”。张松如说:“在世界上,弱能胜强,柔能制刚的事例是不乏见的。生活在春秋末年的老子,他亲身经历了这个时代的许多大变化,看到了曾为天下共主的周王朝由盛到衰的演变,这不能不对他的思想发生重大影响;同时,在这个时期,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人类在征服自然界的斗争中,对自然现象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在更远的时代,水的特点还没有为人们所了解,保留《山海经》中禹治洪水的传说,和老子书中对于水的柔性和作用的认识,是很不相同的。”老子认为,水虽然表面上看来是柔弱卑下的,但它能穿山透石,淹田毁舍,任何坚强的东西都阻止不了它战胜不了它;因此,老子坚信柔弱的东西必能胜过刚强的东西。这里,老子所说的柔弱,是柔中带刚、弱中有强,坚韧无比。所以,对于老子柔弱似水的主张,应该加以深入理解,不能停留在字面上。由此推而言之,老子认为,体道的圣人就像水一样,甘愿处于卑下柔弱的位置,对国家和人民实行“无为而治”。

再说“正言若反”。老子所说“正言若反”是老子对全书中那些相反相成的言论的高度概括,例如:“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等等。孙中原说:“这里连句子的结构都是类似的。……他们本来是彼此相异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但在某种条件下,某种意义上,表示某种特定事物的概念和它的对方具有了统一性,二者互相包含,互相融合,互相渗透,彼此同一、一致。这样,在同一个判断中,就包含了对立概念的流动、转化,体现了概念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是有条件的,老子中的话也只在一定条件下才有意义。”


 

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①,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②,而不责③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④。天道无亲⑤,常与善人。

[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注释]

1、报怨以德: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

2、契:契约。

3、责:索取所欠。

4、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5、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引语]

本章继续讨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道理,提示为政者不可蓄怨于民,警告统治者不要激化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因为积怨太深,就难以和解,用税赋去榨取百姓,用刑法去箝制百姓,都会构怨于民。所以,为政者应该像有道的圣人那样,行“无为”之治,以“德”化民,给予而不索取,不扰害百姓。这就是“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评析]

本章有“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一句,希望人们做有德行善之人,才可能得天道的庇护。因为“无道无亲”,对万事万物都非常公正,并非对哪一物有特别的感情,有德行善之人,他所以得到“天”的帮助,是因为他顺应自然规律的结果,是他自身努力的结果。这是向那些剥削者进行劝说,劝他们积德行善不要扰害百姓,否则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他在本章里特别强调这一点,他说用“德”和解重大的怨仇,这肯定还留下残余的怨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与人结下怨仇,即要求统治者实行清静无为之政,辅助百姓而不干涉他们;给与百姓而不向他们索取;这样就不会积蓄怨仇,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上策。否则,肆意盘剥、搜刮,随意施用严刑峻法约束、限制人民,那就会与民结怨,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下策。

 

第八十章

[原文]

小国寡民①。使②有什伯之器③而不用;使民重死④而不远徙⑤;虽有舟舆⑥,无所乘之;虽有甲兵⑦,无所陈之⑧。使人复结绳⑨而用之。至治之极。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⑩,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译文]

使国家变小,使人民稀少。即使有各种各样的器具,却并不使用;使人民重视死亡,而不向远方迁徙;虽然有船只车辆,却不必每次坐它;虽然有武器装备,却没有地方去布阵打仗;使人民再回复到远古结绳记事的自然状态之中。国家治理得好极了,使人民吃得香甜,穿得漂亮、住得安适,过得快乐。国与国之间互相望得见,鸡犬的叫声都可以听得见,但人民从生到死,也不互相往来。

[注释]

1、小国寡民:小,使……变小,寡,使……变少。此句意为,使国家变小,使人民稀少。

2、使:即使。

3、什伯之器:各种各样的器具。什伯,意为极多,多种多样。

4、重死:看重死亡,即不轻易冒着生命危险去做事。

5、徙:迁移、远走。

6、舆:车子。

7、甲兵:武器装备。

8、陈:陈列。此句引申为布阵打仗。

9、结绳:文字产生以前,人们以绳记事。

10、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使人民吃得香甜,穿得漂亮,住得安适,过得习惯。

[引语]

这是老子理想中的“国家”的一幅美好蓝图,也是一幅充满田园气息的农村欢乐图。老子用理想的笔墨,着力描绘了“小国寡民”的农村社会生活情景,表达了他的社会政治理想。这个“国家”很小,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村庄,没有欺骗和狡诈的恶行,民风淳朴敦厚,生活安定恬淡,人们用结绳的方式记事,不会攻心斗智,也就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远徒谋生。老子的这种设想,当然是一种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评析]

小国寡民是老子所描绘的理想社会,它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老子幻想着回复到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原始社会时代,在那里,没有剥削和压迫,没有战争和掠夺,没有文化,也没有凶悍和恐惧。这种单纯的、质朴的社会,实在是古代农村生活理想化的描绘。胡寄窗说:“我们研究老子小国寡民思想,要分析产生这种理想的阶级根源、时代因素以及其所企图要解决的问题。所谓小国寡民是针对当时的广土众民政策而发的。他们认为广土众民政策是一切祸患的根源。作到小国寡民便可以消弭兼并战争,做到‘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便可以避免因获取物质资料而酿成社会纷扰的工艺技巧,‘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便可以取消使民难治的智慧,而且结绳以记事的方法来代替;便可能使人安于俭朴生活,不为奢泰的嗜欲所诱惑;便可以使人民重死而远徒,以至老死不相往来,连舟车等交通工具都可一并废除。他们不了解,广土众民政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新的生产关系要求一个全国统一的地主政权这一历史任务在各大国的政策上的反映。”但是老子“忘记了在‘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的原始‘乐园’中,并没有甘食美服,也没有代他们生产甘食美服的被剥削的人。老子作者尽管在世界观上是唯物主义的,而在社会观上特别是在经济问题的看法上却陷入于唯心主义的幻想。”这个批评是中肯的。老子面对急剧动荡变革的社会现实,感到一种失落,便开始怀念远古蒙昧时代结绳记事的原始生活,这是一种抵触情绪的发泄。晋朝时陶渊明写了一篇传诵至今的名篇《桃花源记》,应该讲,此文显然受到老子八十章内容的影响。这是一个美丽的幻想,同时也表达了他对社会黑暗的不满,反映了人民摆脱贫困和离乱的愿望。在这一点上,老子和陶渊明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第八十一章

[原文]

信言①不美,美言不信。善者②不辩③,辩者不善。知者不博④,博者不知。圣人不积⑤,既以为人己愈有⑥,既以与人己愈多⑦。天之道,利而不害⑧。圣人之道⑨,为而不争。

[译文]

真实可信的话不漂亮,漂亮的话不真实。善良的人不巧说,巧说的人不善良。真正有知识的人不卖弄,卖弄自己懂得多的人不是真有知识。圣人是不存占有之心的,而是尽力照顾别人,他自己也更为充足;他尽力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自然的规律是让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伤害它们。圣人的行为准则是,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夺。

[注释]

1、信言:真实可信的话。

2、善者:言语行为善良的人。

3、辩:巧辩、能说会道。

4、博:广博、渊博。

5、圣人不积:有道的人不自私,没有占有的欲望。

6、既以为人已愈有:已经把自己的一切用来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实。

7、多:与“少”相对,此处意为“丰富”。

8、利而不害:使在万物得到好处而不伤害万物。

9、圣人之道:圣人的行为准则。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的最后一章,应该是全书正式的结束语。本章采用了与九章、十章、十五章、二十章、三十三章、四十五章、六十四章、七十六章相类似的格言警句的形式,前三句讲人生的主旨,后两句讲治世的要义。本章的格言,可以作为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例如信实、讷言、专精、利民而不争。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的结合,而以真为核心。本章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

[评析]

本章一开头提出了三对范畴:信与美;善与辩;知与博,这实际上是真假、美丑、善恶的问题。老子试图说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其实质往往并不一致。这之中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按照这三条原则,以“信言”、“善行”、“真知”来要求自己,作到真、善、美在自身的和谐。按照老子的思想,就是重归于“朴”,回到没有受到伪诈、智巧、争斗等世俗的污染之本性。张松如说:“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社会现象更是十分复杂,如果单单认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知者’都是不博的,‘博者’都是不知的,这就片面了。不能说世界上真、善、美的事物永远不能统一,而只能互相排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就不免始于辩证法而终于形而上学。”对此,我们倒认为,没有必要从字面上苛求老子,否则就会偏离或曲解老子的原意。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往往这么说:“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听到这些话后,大概很少有人去钻牛角尖,反问:难道忠言都是逆耳的吗?难道良药都是苦口的吗?所以,老子的这些警句并不存在绝对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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